#神娱乐#
娱乐应该定时安排,视为定时吃饭、定时睡觉一样的生活必备内容,根本不该随所谓的“今朝有酒”、“日子过得好/不好”这类条件而改变。
最多随经济条件好坏切换一下不同的形式,但安排总是要安排的。别人不安排,你就自己安排。没有理想的条件,你就安排点门槛低的——比如吹吹口哨,讲讲笑话。
唯一的忌讳,是别人如果接受不了——比如正在服丧——你就不要当着别人的面就行了。
随时随地娱乐自己和娱乐ta人的能力是一种很重要——甚至很根本的能力。从某种角度上讲,爱的能力本身就可以被视为一种娱人的能力。
你很难想象一个不好玩的人有很强的爱人的能力。不然难道整天“神圣而苦难”,“伟大的牺牲”?
我抓把泥巴都能发明个规则出来跟你玩一下午你信不信?你把我嘴捂上手捆上,我就靠一双眼溜溜转都能让你哈哈出来你信不信?
严厉的批评一般都是让被批评的人哇哇哭到笑出来的批评。挨骂归挨骂,但是ta就不能不服你骂得真tm绝,连ta自己想想都憋不住。
“Entertain”,“娱乐”,现在常被污名化,被认为是“正事”的“妨碍”,但是它们的起源却其实是神圣的——ta们都来自神圣的祭礼,何止不被认为是“浪费时间”,还被认为是必不可少、不容忽视的大典。过年、中秋、元宵、七夕、清明、端午……是法定娱乐,是对社会不容轻忽的节期,这对你有什么启发?最直观的——过年哭丧着脸,在你家不会挨骂吗?
不会玩,不好玩的人,人跟ta呆着都难受,还谈什么别的呢?谁要你这种天天跟上坟一样悲催哭丧的“爱”?
话说到这份上,你还会觉得对待快乐、对待娱乐,是所谓“今朝有酒今朝罪”和“过得不好才会及时行乐”二选一的问题吗?
说得不客气点,这两种态度都是鬼扯淡的病态行为。
今朝没酒,也不爱醉,就不不独乐乐且与众乐乐了?过得充满希望,雄心勃勃,就不独乐乐且与众乐乐了?
凭啥?为什么?难道还非要遇到“满足上述特殊条件”才敢相信“娱乐一下”是“情有可原”的?因为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妈见打”,是吗?
其实错的是“妈”们,但你不需要跟ta们理论,你只管保持自己的快乐和身边人的快乐就可以了。
自娱娱人是优良的品质,也是你要下定决心掌握的基本技能,哪怕纯功利的讲,也不比“学习好”的重要性低。
娱乐本身不是无关紧要的,娱乐的能力也不是“有害的奇技淫巧”。恰恰相反,娱乐是人理所当然应该享受的快乐之一,是不应该缺少、哪怕没条件也要创造性的完成的追求。娱乐的能力是每一个立志爱人的人所必备的能力。
绝不是相反。
这跟勤劳、勇敢、牺牲没有任何矛盾,也不应该有矛盾。
这不是“功成名就“之后才该去考虑的“荣华富贵”,而是应该贯穿你每时每刻的一层色彩。
高喊乌拉向着敌人的枪林弹雨冲锋时,老子已经想好了跟孙子说的相声段子。
无时不乐,何来“及时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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