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滴石穿#
怎么说呢,不知道有没有人意识到——“打击电诈”约等于中国的“反恐战争”,客观上已经构成中国重塑国际秩序——至少是亚洲秩序——的有力工具。
缅甸的1027战事,虽然我们没有直接下场,但在本质上约等于一场隐形的伊拉克战争 / 阿富汗战争。白所成隐隐的扮演了萨达姆的角色。
放松对相关事件的言论尺度,约等于非官方的旅行禁令。
由此引起的召集大使会议,包括现在的断电断网——甚至将来可能有石油禁运——本质上已经达成了制裁效果。
电诈已经成了一种类似反恐一样的有力工具——你的国家有针对中国的电诈势力,那么你们就要合作,就要行动,就要给我看到结果,否则我们就要处理、要做出反应,至少会严重打击你的旅游业,如果一直交不出满意的答卷,那么我们工具箱里的锤子扳手还很多,从基建项目到进出口禁令可以一路升级。
而你无法对抗——你怎么对抗?难道召集几个立志对中国搞电诈的伙伴国家指控我们不准你们自由发展?
说得出口吗?
但是微妙的地方来了——电诈集团这种东西可是水无常形,今天在缅甸,明天根据情报,你们马来西亚也有,印尼也有,迪拜也有,更不用说菲律宾了。
谁沾边,谁抗压力,谁交作业。而且不止是出现了要打击,打击完了你还要持续防范,而不是扫一轮长一轮。
我们现在不忙,先把缅甸泰国折腾清楚。折腾完了、搞干净了,我们拎着扳手问迪拜——well……你们要这么来一轮吗?
要来我就不收工具箱了,麻烦。
既然如此,以后谁还要等到电诈园区先形成再收拾吗?
电诈园区搞完了,红通逃犯还准备包庇吗?
那么这算不算欺负人?
“欺负人”的定义不是看什么法律条款的,而是看你难兄难弟会不会足够多,能不能团结起一个足够强的对抗集团。
就像上面的电诈问题一样,我们治理电诈,你只能团结到跟你一起搞电诈的难兄难弟,那些不搞电诈的有何必要来跟你站台?
如果我们真的侵犯到某种普遍的正当权利,你自然可以拉得起队伍来抗衡。你拉不起来,就意味着我们选择的那个题材足够正当。
这个其实是一次柔性的影响力战役、巧妙的是——它没有明显的胜败悬念,即使一时不见效,即使有波折,只要我们不放手,总有打到赢的那一天。打到赢了,后面就是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这个最难是打赢第一仗,打赢了第一仗就容易形成雪崩效应。
中国的战略风格是很微妙的,总是会有双重含义,在大义名分上和实施手段上无懈可击,但在实际效果上往往会有效引导局势走向有利方面,并且总是预留了长期坚持的充分余地,不会给人“顶过这阵一定没事”的侥幸。
我们提起一个议题,可以连续提个五十年、七十年,拖了多久不能实现我们也不会放弃,一定会坚持到它实现为止。
这是非常厉害的策略,学做人也要学着点。
提一个诉求,不要搞“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功率不要那么大、不要随便大决战,恰恰要保持有感功率、无限期坚持。
只要你这样达成一个战略目标,你再提出新的诉求,对方一定会严肃对待。
因为你的目标只要提出就会无限坚持到成功为止,那实际上是不可抗拒的。
反正结果已经注定,早点解决可以避免无谓的损失——这样对方的整个决策动力学就变了。
转载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1259892183/answer/98185515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