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宜诺斯艾利斯#
很多人对此感到愤怒的是一种实用主义对法律仁慈的无情利用,即“我可以用罚款/服刑购买犯罪自由”。
这给了人一种“法律在冷酷的实用主义面前衣不蔽体”的无力感,进而导致了挥之不去的安全感危机。
社会成员的安全感要靠法律,现在有另一部分成员基于某种思路并不敬畏法律,哪怕这些人最终受到了法律惩罚、我也不再能以“没人会想这么干”为预期来计划我的生活。
一旦否定掉这种预期,按照“人什么都做得出来”来计划我的生活,我的生活一下就无解了。
我甚至不确定中午出去吃饭是不是一个明智的行为。
“人可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啊。”
于是,人们要憎恨给了那些人“勇气”去无视法律的思想,比如这种“实用主义思想”。
问题是,人又很难否定实用主义思想的真实有效性——其实我自己一天都离不开实用主义,我怎么否定实用主义?
唯一的解法是否定实用主义,而这唯一的解法又同时会要我的命,让我自己活不下去,这就意味着我想要活下去,就只能接受“法律其实对有钱人形同虚设”的黑暗现实。
痛苦啊。
我没办法,只剩下写点段子嘲讽一下,苦中作乐了。
总结得对吧?
well,你算错了,知道吗?
因为认为实用主义支持“交款买违法自由”,本身就是对实用主义的无知。
实用主义说白了就是算账,但要注意,实用主义要有效,必须算总帐,绝不能漏项。
如果你漏了亏损项,算出来“这样干完全划得来”,然后自称“实用主义支持我”,实用主义可是不认账的,这道理够直白吧?
那么“交罚款可以换犯罪自由”漏了哪一项?
它错就错在把“罚款”看作这个行为唯一的损失,它漏算了“公开持有这一法律观所造成的社会性排斥”这一项损失。
你真这么干,法院是把你没辙了,但是所有知道你这么干了法律也把你没辙的朋友们、合伙人们、路人们,立刻会意识到跟你签合同是不够牢靠的,相信你会敬畏法律后果、顾虑道德后果也是不可靠的,谁也不会等到你在ta们身上实践这个如意算盘。
这些人对你的警惕、疏远、排斥、撤离,同样是损失项。甚至这损失项的金额,比那几千块苹果钱不知要昂贵多少倍。
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说,真正会威胁法律和道德有效性的诱惑,绝不是“几个苹果”这个规模,而是“干了这一票就绝对可以退休了”的规模。
所以你仍然要保持警惕,但你只需要警惕不要让人接触到那种“干完这一票就可以逃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开酒吧”的风险敞口。
实用主义仍然是你值得信赖的安全卫士,而不是伪装忠厚的阴险内应。
它只是能力有限,不能守住全部的财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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