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同情#
一个人如果要有点出息,必须要养成一个习惯,就是永远不把自己遭遇的任何问题的原因总结到“xx不够同情我”上。
人类的确有同情同类的天然义务,但监督这个天然义务得到执行的只能是人自己的心理本能,而不能是任何其他人类——包括所谓的“应被同情者”本人。
这是人对上天承担的义务,受上天监管,只对上天交代,不是人对你承担的义务,不受你监管,不对你交代。
你没有把问题总结为谁谁不够同情你的资格和权柄。
并且,恰恰会因为你这么做了,你还会格外的丧失资格。
你这么做,更大的概率是外人不但不觉得你没有受到应有的同情,反而觉得你是贪得无厌、逃避自己基本的生存责任。
你有相信“我已经得到了该有的同情、现状已经是我得到了应有同情的结果”的义务,只有在你始终善尽这个义务的前提下,你才能始终对事态做出真正有力、有效的回应。
你才会真正的得到更多的人的额外优待和帮助。
因为人也有奖励社会性的本能义务,天生的愿意看到可以抱怨但不抱怨、可以推卸责任但不推卸的人有好的结果,不愿看到ta们落空、受挫、转化为社会的敌人,因为这是全社会的共同损失。
反过来,让一个凡事都喜欢往其他社会成员——哪怕仅仅是一部分社会成员——不够同情自己上总结、总是想着向其他人强征赋税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的人——哪怕你人多势众——得逞,同样也是社会的共同失败。
这跟让恐怖分子拿到了赎金一样失败。
所以人人得而诛之,都要忍不住上来踩你两脚。
这类“不够同情”的审判,如果说谁可以下,那么绝不是自认为没得到同情的你自己,而只能来自本该同情你的对方的良心自责、来自利益无关方的自发批评。
丢掉这种只会为自己招来雷击和诅咒的愚蠢企图,去干点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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