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过生日,妹妹因为过敏吃不了肉奶,最后点了一桌子我不喜欢吃的素菜,我生气正常吗?

#我要生气#

这么说吧,在中国,一个能够让人感受到强大的自制力和深刻的社会性的人,才能让人害怕ta可能暗自发怒。

而一个控制不了自己情绪,社会性匮乏,一触即跳,不顾场合随时随地发泄情绪摆脸色的人,不但没人怕ta生气,而且干脆会把ta生气的资格都剥夺掉——你敢摆脸色,对方就敢当头骂下去。

所以问题根本就不是你该不该生气、可不可以生气,而是你生不生得成气。

你要是当场发作,你就会失去生气的资格,不但你要的东西你要不到,而且还会自己挨一顿批评。

如果你克制自如,不动声色,场面上滴水不漏,显示出钢铁般的意志和清醒的社交敏感性,周围人自然知道你这个人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因为你真的是个聪明的狠人。

然后你事后在私下正告某个相关人,“我其实非常愤怒,这种事希望不要再出现”,ta们才会后怕。

你不要道歉,ta们也会道歉。并且以后即使你脸上完全看不出来,ta们也会自动避免随便脑补你“没有任何意见”。

因为事实证明,你可以根据社交场合的需要完全的控制情绪,看不出来你生气,不等于没有激怒你,而激怒一个能做到这个地步的人,绝不是健康长寿之道。

强悍不是只有凶神恶煞、捶胸顿足。

敌人最恐惧的,是微笑着受刑的地下党。

所以,答案不是生气正不正常,而是恰恰是因为生气“正常”,所以是错的——因为你要的根本不是“正常”。

正常人会生气,但正常人生的气等于白生,“漫不经心的给正常人这种亏吃”,本来就是正常人会对正常人做的最正常的事。

ta们做完了,你给他们正常的人的反应,你就等于自己补齐了整个“正常”样板戏。这场戏将会在你正常的配合下,这出正常的样板戏将在每一个演出季在国家大剧院正常上映。

你演窦娥,没你观众都不答应。

即使作为下位者,未见怒色,就叫人不敢冒轻易触怒你的险,这不“正常”,这是超常。


这里有一个常见的错觉,就是当场发作的,怒形于色的人似乎可以拿到一些利益,这对于那些不知道怎么获得尊敬的人看上去毕竟不是一无所得,似乎是一个次优的策略。

这大错而特错。

因为这种情绪发作是在拿战略资产换糖吃。你从来没发作过,然后你发作一次,人会本能的给你喂食,抚慰你的情绪,但是你给人造成的不是“我以后要尊重ta”的教训,而是造成了一个“原来么大个馍就能塞住这么大的嘴”的经验

你下次发同样大的火,你的馍会变半块,你要拿到同样大的,你得发两倍的火,哭两倍大声。

你音量无限大吗?你最多威胁zs而已吧?

坚持这个逻辑,最后会堕入连自杀都换不到1/8个馍的可悲境地。

啥叫拿人格换糖吃?

不受尊重和敬畏,要采取拿到尊重和敬畏的手段。

眼睛只盯着那几块馍的人,拼了命一辈子也拿不到第三块馍。

1 + 0.5 + 0.25 + 0.125 + ……… 恒小于2

是不是“舍命拿馍”更“可行”,自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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