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自己喜欢的对象表达好感?

#表黑#

不知道哪来的歪理邪说,一天到晚教小孩子“表达好感”。

你的“好感”跟人家要多分配利益给你有什么关系?说说看?

在什么情况下,一个人可以指望通过“表达好感”可以换到别人的优待?

一个小孩扯着妈妈的衣角——“妈妈妈妈我喜欢这个,妈妈买”。这就是“我想要”可以换到“你给我”的典故出处。

你觉得这能拿来谈恋爱吗?人家是你爹还是是你妈?只要你表达了“好感”,觉得好吃、好看,好玩,人家就要去给你弄来?要给你?

你四岁吗?

光是这个思维逻辑,就足够判你出局,无论你用任何巧妙的手段来掩饰和包装都一样。

而且越巧妙越恶心

死了这条心!

专注在让人家和你的相处变得愉快上。

与其去学什么鬼打架的“表白”邪术,你还不如多学几段相声、几门乐器、甚至学会翻几个跟头都比这个强。

跟你呆一起无话可说,次次都觉得浪费时间,想到你也要去人家都犯愁,都在苦恼没有不去的借口,那还谈啥?你还指望啥绝妙的表白让对方缴械投降?

跟你呆一起每一次都笑得直不起腰,次次茅塞顿开一语惊醒梦中人,如沐春风,相见恨晚,意犹未尽,还没散场就问你下次啥时候,到了末班车还问能不能续摊(谈),你直接报房号都行。

表白,表什么白?

少看些骗小孩的无脑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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